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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完美日记“小细跟”,这家公司被罚50万元
2022-06-29       来源:

侵权完美日记“小细跟”,这家公司被罚50万元

时间:2022-6-29 9:47:43作者: 中妆网点击:177次【 加入收藏 】

  6月28日,信用广州发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公示,其中涉及多家化妆品企业。

  其中一则为广州奥希尼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希尼)因侵权完美日记旗下产品“小细跟”口红,被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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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处罚内容显示,奥希尼的违法事实为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

  据查,奥希尼委托广州歌帝化妆品有限公司签订《订购合同》,于2020年12月16日、22日分别委托其生产“HOLDLIVE小水滴细跟唇膏”。至被立案查获时止,奥希尼已委托广州歌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HOLDLIVE小水滴细跟唇膏”12万支,生产成本单价1.5元/支,合同金额18万元,奥希尼经销“HOLDLIVE小水滴细跟唇膏”的货值额合计为84万元。

  这批货值84万元的“HOLDLIVE小水滴细跟唇膏”与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初推出的名称为“PERFECTDIARY/完美日记恣意出色丝绒细管口红”的产品在包装、装潢方面高度近似。

  广州市白云区市监局认定奥希尼相关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当品牌包装、名称被侵权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有一定影响”该如何举证。在本案例中,监管部门认为,逸仙电商的“小细跟”口红在传播方面涉广,与知名影星达成代言合作,并在线上包括微博、微信、抖音、小红书、淘宝、京东等平台,还有线下的海报、路牌、杂志、机场、地铁站、高铁站、车身广告等等多渠道的推广宣传,促使“小细跟”口红产品成为具有很高影响力的市场爆品。另一方面,“小细跟”口红在天猫等平台的销售数据,都能佐证逸仙电商的“小细跟”口红产品在短时间内已在国内形成较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力,并且拥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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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逸仙电商涉案“小细跟”管身的包装、装潢极具特色,足以使公众将其与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形成特定的关联,具备了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

  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对象。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从搜索结果来看,目前平台仍有相关产品在售。但在HOLDLIVE旗舰店搜索关键词中已无“小细跟”,仅有标注“HOLDLIVE小水滴“的相关产品。

  经信用广州公示的另一则行政处罚内容显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注虚假标签化妆品和生产未经注册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被罚3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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